关于受理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认定的通知284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》(东科[2016]93号)的有关要求,现受理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认定,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类别与条件 (一)科技创业企业家: 1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。 2、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者以前年度有3个以上(含3个)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技企业的主要创业合伙人之一。 3、有1个以上(含1个)的东莞本土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案例。 4、志愿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并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。 5、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,了解科技、经济发展趋势。 6、经历创业过程并已获得成功,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。 (二)科技投资金融家: 1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。 2、在投资机构、银行、券商等金融机构担任副总以上级别职务。 3、有1个以上(含1个)的东莞本土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案例。 4、有2年以上(含2年)的科技投资金融工作经验,有2家以上(含2家)成功服务企业(项目)的案例。 5、志愿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并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。 6、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,了解科技、经济发展趋势。 (三)科技实践工作者: 1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; 2、在高校院所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担任副院长、副总及以上级别的职务。 3、有1个以上(含1个)的东莞本土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案例。 4、有2年以上(含2年)的科技服务工作经验,有2家以上(含2家)成功服务企业(项目)的案例。 5、志愿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并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。 6、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,了解科技、经济发展趋势。 二、申报程序 (一)申报受理。将《创业导师报名表》和相关附件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fhxh@163.com。 (二)资料报送。受理通过后,须打印书面材料(一式两份)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秘书处。 三、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四、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:邓旖旎 联系电话:0769-88766666 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1号天安数码城A1栋308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2.创业导师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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